宜蘭地檢署日前偵辦宜蘭縣長林姿妙涉及羅東土地開發弊案,昨天(22日)早上至今天(23日)凌晨,檢廉再度大規模搜索約談,除了林姿妙及兒女,還包括農業處長康立和、交通處長黃志良、財稅局長盧天龍與建設處都市計畫科長龍非池等多名官員,全依貪汙治罪條例陸續送往地檢署,由檢察官連夜開庭複訊。宜蘭地方法院上午9時30分開羈押庭,歷經近3小時審理,裁定宜蘭縣長林姿妙80萬元交保;而農業處長康立和與林姿妙女兒林羿伶則裁定請回。宜蘭地檢署表示,檢方尚未收到院方裁定書面資料,尚不清楚院方裁定理由,將視院方裁定內容提出抗告。
宜蘭地院下午說明,檢方認為林姿妙、林羿伶、康立和均涉嫌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以及財產來源不明罪嫌,有勾串、滅證之虞,今天凌晨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地院開庭審查檢方提出的相關事證,認為林姿妙等人犯罪嫌疑重大,但無羈押必要,以80萬元交保,至於另外2人,認涉圖利罪,犯嫌重大,但無羈押必要,訊後請回。
檢方夜間複訊後,認為林姿妙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還有財產來源不明,有勾串、滅證之虞,今天凌晨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林姿妙女兒林羿伶、宜蘭現農業處長康立和也一同遭聲押。
前立委楊吉雄上午交保後,步出地檢署時批評檢方「硬辦」、「縣長被政治迫害」等語,認為檢方硬要辦縣長才會辦到他,面對媒體時,楊吉雄欲言又止,隨後在友人帶領下上車離去
至於林姿妙兒子林佑澤以200萬元交保,今天上午,林姿妙大兒子林宜宏到宜蘭地檢為林佑澤辦保,林佑澤9時交保後,面對媒體追問不發一語快步走出地檢署搭車離去。
林姿妙於凌晨1時30分送抵地檢署複訊,面對媒體追問,林姿妙只說「謝謝大家」。今晨檢方複訊後,林姿妙、林姿妙女兒林羿伶、農業處長康立和聲請羈押禁見,林姿妙兒子林佑澤200萬元交保,前立委楊吉雄、胞弟楊耀火諭知150萬元交保,財稅局長盧天龍及建設處科長龍非池諭知15萬元交保,交通處長黃志良、建商劉石純、陳正勳請回。
熱門新聞:<a href=”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20223/KF7XWEAIAFBD3ASPYPLXSBHU7E/”>板橋情殺案!35歲男勒斃28歲女友後輕生 警破門赫見他「胸口刀傷淌血」</a>
宜蘭地檢署針對此次偵辦情況,由主任檢察官梁光宗說明,檢察官在昨日上午指揮法務部廉政署續行調查,傳喚、拘提包括縣長林姿妙等20餘名被告與證人,依法搜索6處有關處所,全部偵訊於今日清晨5時許結束。
除了對宜蘭縣政府108年某羅東土地免徵增值稅污等弊案,若干疑似財產來源不明等案續行追查,辦案人員發現上月14日偵訊結束後,被告林姿妙子林佑澤離去後,便與被告楊吉雄、楊耀火等人涉嫌共同藏匿本案證據,今日併就此部分進行調查。
經檢察官訊問後,認為林姿妙、林羿伶及縣府農業康立和等人涉犯貪汙治罪條例第6條1項第4款圖利罪,林姿妙另涉財產來源不明罪,均罪嫌重大,有事實足認其有勾串、滅證之虞,且有羈押之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目前正開聲押庭,預計中午會有結果。
財稅局長盧天龍、縣府建設處都市計畫科科長龍非池,亦涉圖利罪嫌,各命具保15萬元,被告林佑澤、楊吉雄、楊耀火涉犯刑法第165條湮滅刑事證據罪,依刑事訴訟法第101條之2應先命具保規定,被告林佑澤具保200萬元,楊吉雄、楊耀火各具保150萬元,其餘人員訊畢後均請回。
上月13日,宜蘭地檢指揮法務部廉政署兵分多路,前往宜蘭縣政府等30餘處搜索,包括縣長林姿妙、地政處長楊崇明、羅東鎮長吳秋齡等住處、辦公室,並帶回相關資料,並將林姿妙等人包括其親戚、前國代林束梅一併帶回偵訊,釐清全案。
宜蘭地檢署偵辦此案,針對宜蘭縣政府2019年某羅東土地免徵增值稅案、2020年某羅東土地都市計畫變更案、羅東鎮公所2019年晚會辦桌布置標案及若干疑似財產來源不明等數案進行查證,以釐清相關人等是否涉有違反貪汙治罪條例、洗錢防制法等罪嫌。
本案目前建設處代理處長吳朝琴及農業處農務科長吳東原遭收押禁見,林姿妙等人列被告,訊後無保請回,持續配合調查,昨早林姿妙官邸再遭搜索,並臨時缺席縣務會議。
宜蘭地檢署發布新聞稿,因偵辦宜蘭縣政府等機關人員涉弊一案,檢察官指揮廉政署續行調查並依法搜索,被告林姿妙等相關人員已陸續到案釐清案情。(突發中心/宜蘭報導)